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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公司如何编制客户利润表
作者:佚名 时间:2004-3-2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在广告公司诸多的管理工具中,最重要的就是客户利润表。广告公司管理层利用客户利润表来帮助决策(decision support),所以要证确熟悉这个工具。否则,非常容易为数字误导,做出错误的决定,如同不熟悉工具而被利器伤了手一般。
客户利润表的编制方式,依每个广告公司的状况与习惯而不同。作者在下提出一个过去常用的样表,以供讨论与参考。
项目 XYZ客户(单位:人民币) 比例
客户收入 3,000,000 108.7%
减:营业税等 -240,000 -8.7%
客户净收入 2,760,000 100%
直接费用
差旅费 120,000 4.3%
市场调研 60,000 2.2%
招待费 15,000 0.5%
其它 15,000 0.5%
总直接费用 210,000 7.6%
直接人事成本
客户服务部 400,000 14.5%
创意部 400,000 14.5%
媒介传播部 350,000 12.7%
策略计划部 80,000 2.9%
其它 0.0%
总直接人事成本 1,230,000 44.6%
净收入减直接成本 1,320,000 47.8%
间接成本分摊
人事成本 400,000 14.5%
办公费用分摊 500,000 18.1%
总公司费用分摊 100,000 3.6%
总分摊费用 1,000,000 36.2%
客户税前净利 320,000 11.6%
客户收入
在计算客户收入上,最常犯的错误码率,就是忽略了营业税等税捐(即turnover taxes)。很多的广告公司老总们尤其有这个毛病,得了一个300万收入的客户(见附表第1行)就以此300万为基数(100%),定一个百分比,来作服务队伍的经费(通常50%-55%)及其它支出的参考。但一个广告公司的利润,经常也就是10%-15%,忘了计算税,就会造成忙了半天,到头来无利润的状况,为了避免误用,作用建议在作百分比分析时,一定要以净收入的8.7%。因此,在与客户定价谈判时,如以净收入为基准,千万不要忘记8.7%的税。
如果收入中有非经常性的项目,应分列小项来说明。举个例子,去年客户有一个新产品,给了广告公司100万作为新产品策略与广告开发费,就应分别列明,以免在与其它的客户利润做比较时,引起误导。再例如,去年客户收入中有50万是合约奖励机制(见广告公司如何定价一文)规定的奖金。由于其重复性(recurence)不能确定,也应单列。
直接费用
差旅费与市场调研,通常是要向客户收费的。客户批准与付费的,以在毛收入(第1行)前处理了,在第4、5行中反映的,是广告公司自费为客户支出的。这些费用的责任控制,连同招待费(第6行),应作为客户总监业绩考核的因素之一。
其它直接费用,希望是很少的。由于列在“其它”项,如不注意,也容易失控。坏帐是其中最可怕的,通常有大量坏帐,这客户也做不久了,客户利润表也就没有什么意义。然而,即使是最好的客户,也有可能有少量的坏帐,因种种原因而发生。例如,在合约中规定客户市场部经理批准各个广告项目,广告公司得到了客户市场部某职员的口头授意,而开始创意工作,就有可能造成损失。这些“其它”直接费用的出现,表明广告公司内部的流程管理,存在着一些问题。
直接人事成本
人事成本,是广告公司成本中的大部分,通常起码占50%以上。人的成本如何核算呢?就必须建立“时间表”报告系统(即time reporting)。可以说,没有落实的时间报告系统,广告公司就没有成本会计,也就不确切知道在某客户上投入的成本,客户利润表就没有意义了(关于如何建立时间报告系统,请参考“广告公司的成本控制”一文“)。
客户利润表中的直接人事成本,除了追踪控制总体的量(却第14行)外,还要注意部门间的分布,以避免资源架构上的失去平衡。通常,对一个全方位的广告公司而言,创意,客户服务,与媒体部的比重约为1:1:1。当然,每个客户的要求不一样,广告公司本身着重也不一样(有些以策略见长,有些以服务制胜),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与追踪,广告公司自然能找到最合适的分配。
直接人事成本中“其它“(第13行)一项,以临时雇员(freelancer)与顾问(consultant)为主。也有作法是将此费用放入各个部门直接人事成本中,作者习惯上将其单独列出,以更好的追踪此非常容易失控的费用。
第15行,“净收入减直接成本”,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,它代表着从客户的收入,是否能支付广告公司的短期变动成本,如果不能,则广告公司管理层应详细考虑接这个客户,是否有其它战略原因,否则,应该和客户一起好好谈谈,找出双方都能接受增加收入或减少收入非必要服务的方法。
间接成本分摊
间接成本应该要分摊给各个客户。但是分摊的原则需要透明,通常有依使用分摊与依比例关系(通常是净收入比例)分摊两种。作者认为两者可并而行之。也可考虑分段式分摊。例如,财务部通常花较多的时间在媒体业务(比较创意或咨询业务)上,可将财务部费用先分到媒体,创意,与咨询业务上;再将其以收入比例分至各个客户利润表中。
一些管理人员(如总经理),既服务客户,又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。他们的费用,以时间表为准,服务客户的属于直接人事成本,其它时间属于间接成本。
总公司费用摊分,各个分公司都希望是“0”。事实上作者认为除非总公司对争取到这个客户在直接的贡献(如一些全球性或区域性的联盟客户),在分公司看的客户利润表中,也不应分摊总公司费用。分摊这些费用,对于在前线服务客户的分公司管理,没有什么帮助,反而会引起很多争论,如果总公司想要看分摊完这些费用的客户利润,可在总公司作些分析以供参考。
间接成本分摊,可以和一个“基础设施负荷能力”的分析(capacity utilizationrate,详见“广告公司如何盈利”一文)。简单地说,一个分公司的长期业务负荷能力,假设为3000万;而目前由于分公司设立不久,只有2000万业务;可以将间接成本以3000万的业务量为基准分摊,看看客户利润表盈利状况如何,以供参考。
风险与回报
参考客户利润表,必须要有“风险与回报”的观点。如果将一个公司的所有客户加以比较,业务量,利润率,与对广告公司的重要性,不一定成比例关系。如同债券有AAA,AA,B等级,风险高的,通常回报也大。广告公司应着力于建立长期客户伙伴关系,在资源分配上,培养客户经常代表着在前一,二年没有太多的利润。一些小项目,短期客户,反而可能有极高的利润率,不应把公司主力放在上面。
从客户的观点
广告公司是否应该与客户分享“客户利润表”?作者认为如果客户是长期的合作伙伴,与客户分享客户利润表,原则上是利大于弊。首先,双方得以此建立一定的互信,给了长期合作打下基础。其次,透明度高,对于广告公司与客户这个“食物链”中没有效率的地方,双方共同努力来修改。再者,对于长期客户合作关系,追求的是一个合理分配下的共同未来,客户与广告公司得藉此达成双方能接受的服务内客,收费与付费方式。
与客户分享“客户利润表”,又有那些弊端呢?最大的,是容易引导双方的合作,走向一个价格主导,而非服务与创意品质主导的方向。这个原因,是因为“客户利润表”乃是从广告公司的角度来分析(金额上的)投入产出,而非从客户市场预算投资回报率(return on marketing budget investment,即ROI)的观点。形成两个问题:第一,注意力集中在广告公司的利润率,迫使广告合约进入成本附加利润的定价模式(cost-pluspricing);第二,好的广告,能为客户带来很大的短期销售与长期品牌效益,附加利润的定价模式,奖励广告公司多花成本,作“还可以”的广告,不奖励作特别杰出的广告。再者,一些不懂事的客户,可能不注重广告实效与创造业绩,反而集中精力看紧广告公司成本,干预广告公司人事与内部行政,造成两受其害的结果。
因此,与客户分享“客户利润表”,应是随个别客户而定。即使分享,也应该附上一个从客户市场预算投资回报率(ROI)的观点的分析。如果客户的广告效果显著,可计算的回报条理分明的列在这表中。客户如果看到成效,并且满意,对广告公司就比较慷慨。
使用客户利润表
客户利润表做为决策工具,提供广告公司一个科学管理的依据。在使用客户利润表这个工具时,需要同时参考其它各项分析,决策者再综合作出决定。这些分析包括与前些年度的客户利润状况作比较,与同类型的其它客户作比较,负荷能力分阶段析,ROI分析等。客户利润表对外地人要对客户负责,对内要作为客户队伍考核的依据,是公司资源配制与定价策略不可或缺的利器